专业解读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专业解读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3月1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是我省全面实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标志着我省即将迈入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新阶段。

一、改革背景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重点指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总体要求,明确了教育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对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部分第一项就明确指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并具体提出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与行动路径,如构建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逐步推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全面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等。

2014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重点强调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加强考试招生和评价的育人导向。同时指出应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科学选拔人才。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这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二、甘肃省方案特点

1.总体思路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突出问题导向,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实现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改革目标

《实施方案》遵循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统筹协调原则,定于2019年全面启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中考合理分流,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多样、普及程度较高,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3.六大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6大任务和20项具体实施措施。

任务一:促进中小学入学机会公平。主要包括3项具体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严格落实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

任务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主要包括4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和招生,拓宽人才多元化成长渠道;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并针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出台时间提出要求。

任务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主要包括4项具体措施: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任务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主要包括3项具体措施:坚持阳光招生;加强制度保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任务五:招生精准扶贫。主要包括4项具体措施:增加高考招生在贫困地区的专项名额;进一步完善有利于革命老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革命老区专项招生计划;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招生扶持力度,逐步增加民族地区考生进入高等院校的入学机会;建立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和资助政策。

任务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2项具体措施: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4.八大亮点

亮点一:规划科学

《实施方案》遵循《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立足省情,科学规划,对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制度领域改革进行整体谋划,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实现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构建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

亮点二:路径明确

《实施方案》定于2019年全面启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并明确提出3个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如下表所示:

时间节点

具体任务

实施时间

2017年

出台与《实施方案》相配套的《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2019年6月底前

出台《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2019年6月底前

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2019年秋季。


亮点三:教育扶贫

《实施方案》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实施精准扶贫的精神,制定有利于贫困家庭学生升学的精准招生政策,创造条件进一步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学习费用,充分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实施革命老区专项招生计划、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省内高职院校在贫困县单独测试招生和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计划,并采取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和17个插花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等措施,使更多贫困地区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亮点四:招考分离

《实施方案》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目标,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的运行机制,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高度契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施考试改革,积极探索实施一年多次考试,最终形成多次考试、多次选择、多次录取,建立全新的多元评价体系,力求打破当前的应试教育考试评价体系。

亮点五:学段统筹

《实施方案》从纵向对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整体设计,从横向对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整体设计,实现全学段、全维度统筹,积极稳妥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

亮点六:缩减加分

《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仅保留部分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如对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同时,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

亮点七:科目调整

《实施方案》对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高考改革提出了具体规划,在高考科目设置方面,与浙江省高考科目“3+7选3”设置有所不同,未来我省高考采用“3+6选3”模式,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专业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保持全国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亮点八:保障得力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考试管理、有序推进实施、加强宣传引导5项保障措施,以确保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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