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体育艺术类民办本科院校征求志愿填报

2016年江苏体育艺术类民办本科院校征求志愿填报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本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通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填报体育、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本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志愿时间、办法及招生计划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均为7月20日9:00至15:00。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本次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具体计划详见《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计划》(考生可在填报志愿专设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浏览或下载)。
二、填报志愿有关分数要求
填报体育、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本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体育类文化232分/专业11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15分/专业17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88分/专业140分以上,编导联考文化240分/专业19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88分/专业合格。
凡填报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还须达到院校规定的分数要求。
上述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需符合省及拟填报高校的要求。
三、填报志愿有关规定及要求
1.考生不得同时填报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2.填报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省统考或编导联考、校考),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或传统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两者中选择其一填报。如同时填报两类院校,则志愿无效。
3.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服从”志愿时,仅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考生须参加省统考或编导联考,并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前期未填报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民办本科批次志愿但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或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5.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6.考生填报院校志愿的其它有关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2016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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