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陕西省内高职院校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2017年起陕西省内高职院校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11月9日,省招生办正式公布明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办法,从明年起,高职分类考试成为高职教育招生主渠道,省内所有普通高职招生院校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分类考试招生分4种方式

据悉,明年高职分类招生和往年一样继续分4种模式招生:即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省内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9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在自愿原则下联合或单独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院校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参加高职分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明年高考考试报名或明年(“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各高职教育院校不得擅自调整。各学校招生办法必须经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明年3月网上申请参加考试

参加综合评价考试的学生,于明年3月1日8时30分至3月6日17时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高职院校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各高职教育院校不得录取未参加测试的考生。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测试成绩,可申请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

高职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应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针对“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应组织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招生学校在明年4月6日17时之前公示预录取名单。

被预录未注册仍可参加高考

被预录取但未在2017年4月18日17时之前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其他类型考试招生。分类招生录取考生与高考录取考生学历文凭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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