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启用新考试大纲说明

2017年新疆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启用新考试大纲说明

自2017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启用新考试大纲。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启用新考试大纲,是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深化艺术类省级统考改革的要求,旨在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在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的同时,保证自治区统考的区分度、信度、效度以及公平性。

美术类专业统考新考试大纲主要内容及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新考试大纲规定,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仍为素描、速写、色彩三个科目。考试内容较以往明显调整:素描和速写由原来的提供人物模特分别改为人物头像和人物动态图片;色彩由原来的静物写生改为命题默写(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调整美术类专业统考内容能有效消除因模特、静物物品摆放角度问题,造成考生观测角度出现偏差,答案内容出现不规范等情况的发生。采用人物头像、人物动态、命题默写能统一考试内容标准、更好考察考生个人综合能力。

美术类统考成绩适用于报考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美术学类专业和设计学类专业。

音乐类专业统考新考试大纲主要内容及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新考试大纲规定,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由原来的分专业考试调整为按大类考试,不再按照小的专业分类进行考试,即:所有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基本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测试。考试形式为:基本乐理和音乐常识为笔试,其他科目为面试。

调整音乐类专业统考内容,优化了考试内容,统一了考试标准,将以往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理论等统考专业统一归纳到音乐类专业统考,避免考生因专业不同而多次报考情况的发生。

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于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理论专业。

了解我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新考试大纲内容,详见附件,或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看。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大纲 点击查看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大纲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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