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3招生简章

北京服装学院2013招生简章

 

2013年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9年,原隶属于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北京市为主管理。
学校秉承“求是创新、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建立了“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服装教学体系。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教职员工800余人,设有5个二级学院、2个系、2个教学部、1个教学中心及研究生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有28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双学位专业点,有《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有3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级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二级学科和4个市级科研机构。有全国“十佳”特色博物馆之一的民族服饰博物馆。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形成了以本科为主的多层次办学格局。以“质量工程”为契机,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3个;市级精品课程5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0部;中关村科学城第四批建设项目——服饰时尚设计产业创新园;承担国家级规划教材20部,《服装工业制板》等一批特色教材被国内其它院校同类专业广泛选用。
学校积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制服、火炬接力服装、中国运动员领奖服、颁奖礼仪服之“青花瓷”系列、残奥会入场服等设计,以及“神舟七号”睡袋、航天服、舱内鞋的研制和设计,建国60年群众游行方队和志愿者的服装设计,2010亚运会颁奖礼仪服装设计,以及北京市中小学校服、新款学位服等设计研发工作。
学校坚持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和创新能力强、身心健康的各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三年来,学生共获得各类竞赛奖项827项,例如: “汉帛杯”国际青年设计师作品大赛金奖、iF设计奖、Red dot设计奖、Idea工业设计奖、EFFIE奖、国际广告业权威赛事ONE SHOW 金铅笔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金奖、世界小姐季军、CCTV模特大赛男模及女模冠军、戴比尔斯中国钻饰设计一等奖等国际国内各种艺术类比赛获奖1051项,尤其是在2012 年HRD(国际钻石高阶会议)钻饰设计大奖赛中,代表中国第一次获得国际大奖,比利时王储马蒂尔德.飞利浦殿下亲赴中国主持颁奖仪式。。建校50余年来,学校向社会共输送毕业生4万余名,许多已成为纺织服装行业的领军人物。近年来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0%以上。
北京服装学院坚持“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努力建设成为“首都服装业人才培养中心、服装科技研发中心、服饰文化传播中心”,不断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纺织服装强国做出积极的贡献。
报考须知

  本简章只限于介绍需提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情况。其它类别的招生情况另有简章介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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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表1                   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单位:人

 

 

院、系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小计 合计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1 服装与服饰设计 200 240 650
2 表演(服装表演) 40
艺术设计学院 3 产品设计 140 340
4 视觉传达设计 60
5 环境设计 40
6 摄影 20
7 动画 40
8 数字媒体艺术 40
造型艺术系 9 绘画 30 70
10 雕塑 20
11 公共艺术 20


       注:

 

        1.2013年开始,我校均按专业录取,入学后再分专业方向。
2.艺术设计学院产品设计专业包括纺织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鞋品设计、箱包设计、家居用品设计5个专业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2个专业方向。以上两个专业学生入校经过半年共同基础课学习后,将依据半年各科学习成绩,结合个人专业发展志愿,进行分专业基础教育,并在一年级期末再次依据学习成绩和志愿,适当调整后,比较稳定地进入今后的专业学习。
3.造型艺术系绘画专业包括油画、中国画2个专业方向。该专业学生入校后依据高考录取成绩,结合个人发展志愿确定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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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A和B两类,请考生正确选择自己选报的专业类别报名。
A类
A类考试的专业有: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公共艺术,其报名及考试方式如下:
1.报考方式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冀招委普[2012]30号文件要求,报考A类专业考试的河北考生,只有在石家庄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并且石家庄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考试。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粤招办普[2012]82号文件要求,报考A类专业考试的广东考生,只能在深圳考点参加考试,对在深圳以外的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认可,并且深圳考点只允许广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考试。报考A类专业考试的非河北省和非广东省考生,可以在表2中所列的考试地点中任选一个考点,在指定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报名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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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及考试安排
★北京、成都、深圳考点
(1)报名方式:选择在北京、成都、深圳考试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北京、成都:2013年1月13日-2月15日
深圳:2013年1月13日-2月10日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zsjy.bift.edu.cn/报名并网上缴费(注:请使用IE类浏览器登录系统),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注:考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缴费功能的银联卡。
(3)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2月19日至2月20日
(4)现场确认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成都市武侯中学、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本人必须到上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5)考试时间:2013年2月22日
(6)考试地点:见表2
★其它考点
(1)报名方式:按照各考试地点公布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19日-2月20日(除青岛、武汉考点以外)
青岛考点:2013年2月20日-2月21日、武汉考点:2013年2月18日
(3)考试时间:2013年2月22日
(4)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见表2
(5)报名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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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
(1)身份证原件;
(2)现场确认或报名结束后打印的准考证;
(3)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4)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
4.考试科目: 
色彩(水粉);素描;创意速写
表2               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A类考试)地点汇总表

考区 考试地点 地 址
北京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中华女子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辽宁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浙江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
山东 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八大关宾馆小礼堂(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8号)
河南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杨汊湖“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湖南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784号
广东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北斗路20号
四川 成都市武侯中学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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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
B 类考试的专业有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1.报名方式
B类专业考试只在北京服装学院本部设有考点,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12日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zsjy.bift.edu.cn/报名并网上缴费(注:请使用IE类浏览器登录系统),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注:考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缴费功能的银联卡。
3.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月14日
4.现场确认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本部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现场确认后需对考生进行量体等工作,请考生自备泳装。
5.考试安排:见表3。
表3           2013年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考试安排

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初试 复试 专业考试要求
时间 内容 时间 科目
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 2013年1月15日和16日 1月17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模特技巧:包括步态、表现力、造型、乐感等(男、女考生着自备服装进行此项考试科目,女生自备高跟鞋)。 2013年 1月17日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口试:考察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 (1)身份证原件(2)现场确认结束后打印的准考证(3)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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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专业成绩查询
考生于4月初可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zsjy.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北京服装学院将于2013年4月5日前为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寄发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持此证书到本人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录取
1.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3.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必须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4.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校考成绩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即可被录取;
(2)校考成绩第10名以后的考生,并且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不低于60分(150分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5.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