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0年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第十一章 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 第五十三条 下列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残疾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