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辽宁高考三本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理科)

2014辽宁高考三本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理科)

2014辽宁高考三本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2014年辽宁高考本科第三批院校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最低录取分数
0006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416
0043 北京城市学院 440
0048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400
0055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437
0058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420
0068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430
0076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431
0083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426
0106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415
0111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427
0126 长春财经学院 430
0129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403
0135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412
0136 长春光华学院 406
0137 长春建筑学院 430
0140 长春科技学院 414
0141 长春科技学院 377
0145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405

 

 

    1、 分数与本录取最低分相同但未投档的考生,是因为排序分(即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投档最低排序分;
  2、 本录取分数不包括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招生形式;
  3、 同一院校分列招生代码的均分别公布最低录取分数,包括定向、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指标到市、联合办学等形式,请在《辽宁省招生考试杂志》所列招生计划中查询对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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