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3年保送生资格说明

山东2013年保送生资格说明

 

据了解,山东省2013年保送生政策基本保持不变,省级优秀学生、奥赛获奖者等8类考生仍有保送资格。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13年高考具有保送资格的8类考生分别是: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符合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子女。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14年起,保送生资格将会“缩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山东省考生及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山东省学生将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